不起訴≠不處罰 男子傳播虛假視頻被刑拘
2023-12-18 09:52:37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劉惠明 | 作者:鄧水良 | 點擊量:11103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鄧水良)“原來不起訴不等于不處罰啊,我深刻反省自身所犯錯誤,愿意接受公安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”,胡某在面對檢察官釋法說理時發(fā)出感慨。
今年6月,胡某為博取他人眼球,在“抖音APP”的實名賬號上發(fā)布了一條為“騎摩托車沒戴頭盔被送泗汾看守所”虛假短視頻,引發(fā)瀏覽量2.1萬次、點贊443次、評論170次。此外,胡某的抖音賬戶中還轉發(fā)了一條已被官方澄清的謠言,兩條不實信息在“抖音APP”傳播群體較多,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。7月6日,胡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移送醴陵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,因犯罪情節(jié)輕微且積極認罪認罰,該院依法對其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。
作出不起訴決定,是不是意味著胡某的違法行為不用受到處罰呢?答案當然是否定的。刑事案件審結后,該院刑檢部門根據(jù)《醴陵市人民檢察院行政執(zhí)法與刑事司法反向移送線索管理規(guī)定(試行)》文件規(guī)定,將案件材料移送至該院行政檢察部門,行政檢察官審查后認為胡某利用抖音APP發(fā)布不實信息擾亂了社會公共秩序,結合違法行為的事實、性質、情節(jié)以及社會危害程度,向醴陵市公安局發(fā)出了建議依法處理的檢察意見書。醴陵市公安局采納了檢察意見書,對胡某作出了拘留十五日的行政處罰,目前行政處罰已執(zhí)行完畢。
責編:劉惠明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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